奖励政策出台!最高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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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教育部发布通报!

人才是第一资源,

创新是第一动力,

当前全市上下正奋力推动

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

为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相关部门

梳理了企业人才可享受的

主要引才育才优惠政策,

现予发布,

以帮助企业加大人才引培力度,

进一步激活发展动力。

1

企业引进人才补贴

1.重点企业引才奖励

航空、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光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新型电力装备、海工装备和高技术船舶、高端纺织与服装、食品等“533”产业科创计划重点企业,每年新全职引进毕业2年内的大专(高级工)及以上毕业生超过30人的,按照超出人员20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最高200万元。

2.青年就业见习补贴

符合相关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可申请建立就业见习基地,吸纳高校毕业生等就业见习人才,按照每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60%给予单位就业见习补贴,给予留用率达一定要求的见习基地一次性见习补贴及指导管理费等。

2

企业培养人才补贴

展开全文

1.“订单班”人才培养补贴

企业与全日制职业(技工)院校联合开展“订单班”“冠名班”技能人才培养合作,符合资助条件的,按企业支付给院校合作费用的50%予以补助,单个订单班最高补助10万元。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补贴

先进制造业产业等重点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采取校企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共同培养学徒的,学徒达到中级工及以上并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8000元补贴。

3

人才个人补贴

1.租购房补贴

35周岁以下大专(高级工)及以上人才来我市相关企业工作的可享受500-3500元/月的租房补贴,补贴期限3年;本科(技师)及以上人才购房后可享受5万-200万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来扬留扬回扬专项补贴

在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留在我市相关企业工作、外地普通高校扬州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回我市相关企业工作可享受500元/月的专项补贴。非扬州籍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来我市相关企业工作可享受2000元/年的探亲交通补贴。补贴期均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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